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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工艺废气达标排放。项目有组织工艺废气主要有投料、包装、筛分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储罐大小呼吸作用和可膨胀石墨生产工艺中产生的酸雾、氟化物,硫酸镁副产品生产线化成混合废气等。高碳石墨上料、包装、筛分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微负压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储罐大小呼吸作用和可膨胀石墨生产工艺中产生的酸雾、氟化物经微负压集气罩+酸雾吸收塔净化后,氟化物及硫酸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硫酸镁副产品生产线废气经微负压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酸雾吸收塔净化后,硫酸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有石墨投料粉尘、生产设备泄漏和储罐区物料贮存及使用过程产生的酸雾废气。对车间安装密封性卷帘门或气密门;物料采用密闭输送;根据车间内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在每个产生废气的工位上方精准设置集气罩,确保废气能有效收集等措施;加强生产车间的石墨投料粉尘和酸雾废气的收集和处理率、做好生产设备的废气泄漏处理和管理工作,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酸雾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
(二)锅炉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工序,剩余部分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石灰中和+絮凝气浮+进一步絮凝沉淀除氟+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工艺,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和通化市二道江区净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水参数要求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污水管网进入通化市二道江区净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三)做好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工作。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工序,剩余部分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石灰中和+絮凝气浮+进一步絮凝沉淀除氟+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工艺,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和通化市二道江区净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水参数要求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污水管网进入通化市二道江区净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四)做好噪声达标排放工作。本项目车间全封闭,安装的板式压滤机、上料绞龙和各种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设备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五)按规范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生产车间、酸罐区、污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重点防渗;车间内其余位置一般防渗;办公室,配电室及厂区内其余位置简单防渗。
(六)做好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硫酸、双氧水和氢氟酸等化学品及污水处理站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置环境应急处置的工具和设备,加强相关人员环境风险防范培训,按硫酸和双氧化学品特性处置其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事故废水处置采取罐区的围堰储存、厂区事故应急池(500m3)收储和厂区污水处理车间三级防控处理事故废水。
(七)做好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项目主要产生生活垃圾、除尘器废布袋、原料废包装袋等,生活垃圾、废布袋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工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原料废包装袋出售给废品回收部门;生物质油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物质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泥饼密封封装,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鉴别判定污水站产生的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属于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如不属于则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导热油和氢氧化钠包装袋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八)做好项目持证排污许可和监测工作。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按照环评报告中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要求,定期实施自行监测并向环境管理部门报告检测数据,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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