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法依规收贮危险废物并做好管理工作。按环评报告确定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危险废物的类别、代码和数量等要求实施收贮:
1、废旧铅酸电池。只收贮废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HW31含铅废物,900-052-31(不含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收贮总量1000t/a,不涉及拆解和其它种类的废电池收贮。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贮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HW49-900-045-49)其中废电路板含已拆除或未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和废电路板拆解过程产生的废弃CPU、显卡、声卡、内存、含电解液的电容器及含金等贵金属的连接件等废物。收贮总量1000t/a,不涉及拆解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非危险废物的收贮。
3、废矿物油。收贮废矿物油(HW08 -900)中的废润滑油;900-214-08(仅限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收贮总量1000t/a,不涉及废矿物油和废包装物加工。
4、中药渣。收贮中药厂干燥后的中药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SW59 900-099-S59;收贮总量10000t/a。
5、废矿泉水瓶、未经污染的医疗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等。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03-S17;收贮总量30000t/a。
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运营前按以上确定的危险废物收贮种类要求,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二)做好废水处置工作。项目不设职工食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处理不外排。废塑料采用湿法破碎,废塑料清洗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容积45m3).处理后一部分进入工艺循环使用;另一部分经监测满足通化市二道江区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协议指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达标后,用罐车运输至二道江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三)做好废气达标排放工作。项目正常工况储油罐呼吸废气,配套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配套引风机,收集后统一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标准。
中药渣暂存过程产生少量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贮存区设置危负压收集装置,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
废塑料筛分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氨、硫化氢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
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区非正常工况电解液泄漏废气经微负压排气系统(配套引风机)收集后经酸雾净化器+防酸滤铅网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硫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标准。铅尘经车间内微负压排气系统收集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且不能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四)做好噪声达标排放工作。项目的各种设备和装卸用叉车等产生的噪声工段和设备,采取封闭、消音、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限值。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项目在收贮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沾染危险废物的手套、废抹布、破损蓄电池、电解液、废防酸滤铅网、废喷淋液、废弃碱包装物和事故处理污染的废石灰及废沙土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标签纸外售综合利用;压滤后的沉淀池污泥外售砖厂制砖综合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项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文件要求,规范建设1号危险废物暂存库,做好分区防渗工作。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并在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截排水沟按重点防渗区落实防渗要求。配备通讯设备、计量设备、照明设施、观察窗口和消防设施,并设有排风换气系统,能够保证良好通风。项目的废铅酸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其收集、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火灾、爆炸等环境事故,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要求,要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和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和暂存管理,做好分类收集和贮存等环节工作,配置环境应急处置的工具、设备和应急设施(应急池),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后上岗,定期进行环境应急演练。本项目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系统要与二道江乡政府事故应急处理系统进行有效衔接,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联动处置。
(八)做好持证排污和污染物监测工作。项目运行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按照环评报告中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要求,定期实施自行监测并向环境管理部门报告检测数据,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