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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泽宇酿造厂米醋、陈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日期:2026-06-16 10:13
  • 来源: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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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泽宇酿造厂米醋、陈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16日-2026617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5000933;通讯地址:区政府政务大厅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泽宇酿造厂米醋、陈醋生产项目 

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东热村 

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泽宇酿造厂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你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东热村,租用闲置房屋改造建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用地证明,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1000m2。主要建设有厂房、原料库、成品库、灌装车间、刷瓶间、液体发酵间、配料间等。购置白醋发酵罐、酒精罐、原醋罐、过滤罐、成品罐、错流膜过滤设备、粉碎机、灌装机、压盖机、热水器等一套生产设备。本项目白醋发酵罐产能为1296t/a,建成后年产米醋、陈醋各500t/a。项目厂界东侧为空地、南侧为东热村民委员会、西侧为闲置民房、北侧为空地,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本项目所在东热村。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空气能;生产用热由燃液化气热水器提供。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厂区不设食堂和宿舍,年工作时间为300d。 

(一)做好废水处置工作。本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产工艺用水、刷瓶用水 、地面冲洗废水(共 96t/a),排入厂区3个防渗沉淀池(容积约12.6m3)内不外排。废水水质应满足通化市二道江区净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废水定期专用罐车运至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做好废气达标排放工作。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有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生产异味,热水器燃烧废气等;合理布局生产车间,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发酵罐设置密闭罐盖,生产工序采用封闭管道输送,产生的生产异味(臭气浓度)在排气口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配料粉尘;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限值要求;热水器燃烧烟气通过高度不低于8m排气筒DA002高排,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 

(三)做好噪声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自灌装机等机械设备,采取封闭、消音、隔声等减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要求规范醋糟、米渣等副产品的管理和储存;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项目醋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饲料加工厂;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卖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应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文件要求,规范建设做好分区防渗工作。 

设置专人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及风险专项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六)做好持证排污和污染物监测工作。项目运行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按照环评报告中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要求,定期实施自行监测并向环境管理部门报告检测数据,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主办:二道江区人民政府

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华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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