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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江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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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32号)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二道江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编制过程 该《方案》由区司法局起草,结合二道江区实际,经过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过程,修改完善后经区政府2022年第14次常务会讨论通过,予以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五个部分。 一是指导思想。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两快、两全”和“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十二字”目标要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是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智能精准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生、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主要任务。围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科学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和标准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加强新型公共法律服务运行管理机制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殊群体保障工作、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工作任务。 五是工作要求。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诚信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机制、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协调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方案能够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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